让三秦湿地更显诗情画意
时间:2022-05-16 11:05 来源: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正当秦岭葱翠时,又遇清雨打青绿。5月15日,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陕西西安田峪河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双忍强调,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湿地生物的栖息地,就是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各级各湿地保护机构,要牢记使命,扛起责任,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湿地保护法》各项规定规范要求,加快推动湿地保护责任与林长责任深度融合,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守望湿地,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美好的诗意空间,让“三秦大地之肾”更健康更强壮。



启动仪式现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专员王洪波讲话。省林业局副局长、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昝林森主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涛致辞。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楚龙飞宣读《湿地保护倡议书》。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秦岭国家植物园园长张秦岭,秦岭国家植物园副园长马安平,国家林草局驻西安专员办、省林业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以及西安市、周至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双忍讲话


  党双忍指出,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与森林、草原、荒漠并称为陆地四大生态系统。湿地是各大生态系统中小而精、小而美的生态空间,被誉为“地球之肾”,在调节气候、调蓄水源、净化水质、蓄滞洪水、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重要生态功能,是重要的绿色水库、绿色碳库、生物基因库。《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湿地保护的专门法律,明确了林业部门的湿地资源监督管理职责,为湿地治理提供了法律遵循。至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地四大生态系统都有了专门法律,初步建立起相对完备的生态空间法律保障体系,生态空间治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

  党双忍强调,陕西是唯一全境处于黄河和长江干流之间的省份,留存湿地较少,仅存湿地弥足珍贵。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4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湿地保护率达到39%,初步形成分级分类保护、多种形式互补的湿地保护模式。湿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朱鹮、黑鹳、大天鹅、彩鹮、中华秋沙鸭等“稀客”“贵客”成为“常客”“熟客”,芦荻荡漾,振鹭于飞的美景正在走进我们的生活。

  党双忍强调,田峪是秦岭北麓“七十二峪”的典型代表,田峪河是西安黑河引水工程重要补充水源地之一。建设田峪国家湿地公园,在恢复秦岭北麓湿地生态系统中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面向未来,登高望远,要以实施《湿地保护法》为契机,持续加大保护修复力度,不断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强化资源互补联动,努力把以田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秦岭四宝科学公园为核心的楼观台片区,打造成秦岭北麓生态文明示范带的靓丽窗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专员王洪波讲话


  王洪波表示,长期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颁布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保护投入机制,生态修复、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43处,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强调,下一步,随着《湿地保护法》的实施,陕西省要修订完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工作,强化湿地的执法工作,积极探索湿地保护管理创新机制,加大湿地保护管理资金投入,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省林业局副局长、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昝林森主持



为获奖摄影作品代表颁发证书


(作者:杜扶阳 审核:朱建军 王怀智 赵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