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8号,以下简称《方案》)工作要求,我厅坚持“以《方案》为引领,主动公开为根本,重点领域公开为核心,制度基础建设为保障”工作思路,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提升林业工作透明度,全面完成2014年度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面广量多。2014年度我厅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报刊、广播、电视、简报等多渠道并举,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截止目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00余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林地批复等文件20余件,省内林业工作动态200余篇,图片报道15篇,视频信息75个,公示公告20余篇;按时回复网友在线咨询70余条,及时处理在线投诉4条;通过信息专网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送信息700余条,通过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向职工干部报道林业信息92条(篇);省级以上媒体播发陕西林业信息1108篇(条),其中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中省主要媒体关键时段、重要版面宣传达288篇(条);编印简报《陕林要情》24期、《陕林通报》10期。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环节。2014年度我厅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布了现有56个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承办单位、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等详细信息,建立便于公众查询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我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2014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等财政资金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关中地区林业治污减霾功能评估结果》,用科学量化的数据阐明关中地区林业固碳释氧、治污减霾显著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百余家新闻媒体竞相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厅共收到4个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均符合公开范围和条件,现已全部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得到申请人的一致满意,未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厅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责任制,层层把关,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任何涉密信息公开问题;制定《陕西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陕西省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陕西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建立以季度信息报送要点解读、学习交流先进做法为主的机关信息员季度培训机制,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二)基础建设。基础建设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我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负责信息工作的分管厅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我厅一项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解释热点政策,配备专人关注社会舆情、完善和更新栏目信息。
  回顾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在软硬件设备方面,厅办公楼网络设备已持续运行10年,严重老化,影响整个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基层尤其是偏远林场、保护站工作人员受通信设条件限制,及时信息无法报送;在思想认识上,极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信息催报迟报现象;在信息质量上,基础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基础信息中提炼综合信息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重要信息、热点信息把握上,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相关同志沟通联络不够,导致一些重要、受关注的信息点未能及时抓住,易走弯路,影响工作成效。下一步,我厅将加大投入更新完善设备,清除客观不利因素影响;加强上下联动,提高信息质量、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厅门户网站建设,调整交叉板块,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板块清晰、查找方便;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使之成为我厅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窗口。
  2015年,是信息工作大发展的重要一年,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我厅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实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丰富的信息服务,为全省林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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