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方位公开全省林业建设发展情况及林业工作动态信息。部分信息引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的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人民网、中国林业网、凤凰网、西部网等多家媒体也对陕西林业有关信息进行转载,为陕西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厅以陕西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为主,以报刊、广播、电视、简报等多种方式为辅,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实用。
  2013年,通过门户网站共向社会公开信息960余条,其中公开文件45件,省内林业动态530余篇,图片报道40余篇,视频点播90个,公示公告20余篇,林业重点工程动态30余篇,林业产业及森林旅游情况10余篇,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情况20余篇。此外,还公开了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机构职能、应急预案、行政审批表格下载等。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通过信息专网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送信息591条。另外,为方便快捷地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林业发展的最新政策信息和动态,在办公楼大厅悬挂高清电子大屏,公开报道有关信息170余条。
  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播发陕西林业信息1200篇(条),较去年增加20%,特别是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中省主要媒体在新闻联播等关键时段、头版等重要版面的宣传达585篇(条),重点报道明显增多,为全省林业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另外,还编印简报《陕林要情》47期、《陕林通报》13期,为上级领导和基层单位了解全省林业情况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厅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由于均不符合公开范围和条件,已向两家申请单位复函作了解释和说明,所涉及信息没有公开。
  (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我厅对上述依申请事项复函后,其中一家申请单位向国家林业局提起行政复议,国家林业局维持了我厅答复意见。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本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厅领导和分管厅领导多次对信息的报送重点、稿件质量、内容取材和编报时效等作出批示,要求突出亮点、扎实推进,切实作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林业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负责信息工作的分管厅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配备了信息编审报送人员,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全厅一项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各市、县林业部门和厅直属系统的信息宣传机构也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全省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审查,层层把关,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11项政府信息需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10项信息需内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等信息不得公开。在提供信息方面,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做到“需要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得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2013年,我厅还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工作环节进行了一次大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大力推进厅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制定完善《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网站建设维护责任分工”、“信息发布流程”及“信息安全审查”等做出明确规定;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积极开展网民互动,网站整体运行良好,全年网站点击率突破50万次,省林业厅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在线服务领先奖”。严格管理中心机房,认真完成视频应急值守,值守率达99.6%,居省级各部门前列,受到省政府应急办通报表扬。指导全省10个市、41个县(区)的林业主管部门和12厅直属单位建成了各自门户网站,有效地提高了全省林业系统的信息化水平。
  (四)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履职履责,将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不断完善和更新网站栏目和信息发布内容,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最关心、社会公众最希望了解的林业工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方位、多角度公开。我厅规定,凡属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在门厅户网站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一年来,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信息编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需不断拓宽。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厅门户网站建设,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用性。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热点,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丰富的信息服务,为全省林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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