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省电子政务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相关要求,现将省林业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我厅严格执行《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将全省林业建设发展情况及林业工作动态全方位对外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其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林业厅被省委评为2012年度全省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厅以陕西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为主,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为辅助,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2012年,通过门户网站共向社会公开信息1500余条,其中公开文件230件,省内林业动态830余篇,图片报道50余篇,视频点播98个,重要活动动态及公示公告40余篇,林业重点工程动态50余篇,林业产业及森林旅游情况20余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30余篇,林业风采20余篇,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情况24篇,林业改革动态5篇。此外,还公开了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机构职能、应急预案、行政审批表格下载等。同时,为方便快捷地让干部职工了解林业发展的最新政策信息和动态,在办公楼大厅悬挂高清电子大屏,公开报道有关信息164条。

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播发陕西林业信息突破1000条大关,其中: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经济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在重要位置播发227篇(条),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省上主要媒体播发427篇(条),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各界导报、陕西农村报、西部网、凤凰网等其他媒体408(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厅收到两份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由于其均不符合公开范围和条件,我们已向申请人作了解释和说明,所涉及信息没有公开。

(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本年度,我厅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本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信息公开时效、信息稿件质量及陕西林业信息网站建设等方面做出批示,要求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重要信息亲自签发。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信息工作的分管厅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工作人员;厅直系统及各市、县林业部门的信息宣传队伍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全省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坚持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和规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陕西省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了信息公开的管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格坚持信息公开制度,从公开内容上下功夫,狠抓信息数量和质量。全年共向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656条,信息报送数量创近年来最高,其中90%以上信息被中国林业网及陕西省林业厅门户网站采用,部分还被人民网、西部网等重要网络媒体转载,有效充实和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

(三)更新改版厅门户网站。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2012年8月,省林业厅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改版,新增栏目70多个,并制定了《陕西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网站建设维护责任分工”、“信息发布流程”及“信息安全审查”等具体内容。《办法》要求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种信息,起草单位必须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是否公开等负全责;要求发布的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审批信息一律不予上网发布。目前,我厅门户网站运行良好,公开项目和类别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更加丰富,网站全年点击率首次突破50万次,比上一年增长了25%。

(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审查,层层把关,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要求拟稿人起草信息后,先由承办处室(或单位)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再呈送业务分管厅领导签署审查意见,然后送厅办公室审查核稿,最后呈分管信息工作的厅领导审签(特别重要的信息由厅主要领导审签),除涉密信息外,均予以公开发布。在政府文件公开方面,要求拟稿人起草有关公文后,先由承办处室(或单位)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再送厅办公室审查核稿,然后呈送业务分管厅领导审签(特别重要的公文由厅主要领导审签),经审查凡可向社会公开的政府文件,一律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其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布。

(五)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省林业厅将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要求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在门厅户网站上公开。

尽管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厅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热点,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站信息更新的速度,扩大网站信息量,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丰富的信息服务。

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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