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记三等功表彰的决定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未表彰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三等功一次。现将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2005年至2007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杨  君、董西柱
  二、(2006年至2008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卢从祥
  三、(2009年至2011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王  心  周灵国  田  成 
  四、(2010年至2012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龚立群
  五、(2012年至2014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郭树杰  王玉兰  陈淑兰  刘广振  魏延梅  殷 祎 杨育红  杨国庆  高金昌
  六、(2013年至2015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杨  君  闫奕心  王海军
  七、(2014年至2016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唐周斌  郭淑萍  罗剑驰  陈永欣  霍  苗  李  鹏  李  宁  高增社  赵树瑜   田  凯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勤勉敬业、务实创新,以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为全省林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林业厅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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