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抽查监管情况公示表——延安市、榆林市

抽查单位名称

延安市、榆林市

抽查单位地址

延安市(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榆林市(米脂县、佳县、绥德县、靖边县)

抽查单位代码

11610600016073992W

11610800016082223U

抽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延安市林业局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抽查依据

2019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抽查内容

1、《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2、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情况;

3、案件查处情况;4、档案管理情况。

抽查时间

2020年11月1日

至11月20日

抽查方式

专项检查

检查情况

延安市:一是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并先后三次对封山禁牧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工作尤其是《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颁布以后,市人大对全市封山禁牧工作进行了执法调研,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的促进了封山禁牧工作开展。二是宣传力度大。市、县(区)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制发放《条例》宣传册(画)23万份,制作标语横幅3600多条,开展上门入户重点宣传10余万户三是执法队伍强。延安市各明确分管领导包抓责任的同时相继开展了对乡镇事业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委托授权工作,对接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等事业单位,结合扶贫工作聘用村级护林员2850人,有效整合了行政执法队伍,县、镇、村、护林员四级管护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所属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316名,待司法资格考试完核发后持证上岗。四是依法行政严。《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颁布以来,延安市先后组织开展明查暗访4次、专项检查2次,跟踪督查督办2次,约谈县区2次全市截至目前,累计行政拘留违规放牧者1898人,解聘失职护林员131人,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122人,打击违规放牧事件5300起,取缔不具备饲养条件的养殖户10000余户,劝卖羊100多万只,加大对偷牧、乱牧现象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有效的促进了工作落实。从抽检情况看,延安市受机构改革影响,大部分县(区)的镇办(中心)林业在机构改革中均已撤消,林业行政执法只能委托到其他事业单位,导致执法队伍建设弱化,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榆林市:一是领导重视。榆林市主要领导对封山禁牧工作非常重视,曾多次在会上强调要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维护生态安全。先后制定下发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意见》、《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等,落实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对维护生态安全、保护造林绿化成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突出实用性,采取集中宣传,深入到田间地头,利用各种媒体点对点宣传。尤其是文艺下乡宣传,将封山禁牧内容编制成群众容易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小品、说书等,在寓教于乐中进行宣传,效果比较明显。三是巡查力度大,行政执法严。对全市200余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两轮全覆盖巡查,共发现偷牧、乱牧羊子2万只涉及175个乡镇市林业局在三年内集体约谈43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对放牧严重的10个乡镇的问题线索移交了市纪检委,作出党纪政纪处理2次,全市行政拘留10余人次,辞退临聘人员1名。四是档案管理信息化。 榆林市林草资源管护中心于2019年研究开发了“榆林市封山禁牧管控信息系统”,通过云计算、应用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发现问题精准、执法流程规范、模式管理统一”的信息化档案管理。从抽检情况看,榆林市对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但面临的压力仍然存在,禁牧形势依然严峻,受机构改革的影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尤其是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要尽快解决。据统计,目前定边、佳县已办理完毕。

检察机关意见

要求延安市、榆林市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进一步做好封山禁牧工作

抽查组成员

田  成、王来江、田  凯

李彦春、李军宁、李啸军

监督举报电话

029-88652331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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