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抢采掠青等破坏油松侧柏林草种质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期,部分地区发生抢采掠青油松、侧柏等林草种子的现象,对我省林草种质资源造成了破坏。为切实保护林草种质资源安全,全面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我省油松、侧柏种子成熟一般在9月中旬前后,目前种子尚未成熟,抢采未成熟的种子会造成种子质量低下,育苗效果差,影响林农正常收益,更不利于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介绍油松、侧柏等林草种子的采收时期、采收技术,指导林农科学采收,特别是在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相关法规,提高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意识。
    二、加强采收管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油松、侧柏种子成熟情况,提前公告采种期。生产单位或个人应按照采种期科学采收种子,县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禁止抢采掠青未成熟的种子,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
    三、抓好市场监管
    依据《种子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所采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协调种苗、林政、森林公安等部门,对本地区油松、侧柏等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林草种质资源安全。
    各地要及时查处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案件,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并逐级上报省林业局,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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