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涉林双打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双打办安排部署,现将进一步加强2021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涉林双打工作重要性认识
  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是维护林草种苗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和激励创新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已列入我省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国家林草局和省双打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下发了多个文件,省林业局也相继印发了《陕西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要点》(陕林局办发〔2021〕13号)、《陕西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林策字〔2021〕120号)、《陕西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陕林场发〔2021〕45号),持续推进打击涉林侵权假冒工作。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本单位涉林双打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双打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并报送双打联络员联系方式(姓名、部门、职务、手机),督促加入陕西省林业局“双打”工作群(684123257)。
  二、认真做好2020年双打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近期,省双打办下发《2020年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涉及6类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单位)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统筹协调能力差;二是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三是佐证资料不齐全;四是执法数据报送不及时;五是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办结率未达90%;六是社会公众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满意度需提升。各单位要结合省局今年印发的涉及双打工作有关文件,参照省双打办2020年整改方案反馈问题,有针对性的细化制定本单位涉林双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计划,并逐一对照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扎实推进2021年涉林双打工作
  (一)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要点》《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协作,以林草重点工程、种苗交易市场、展会交易会、线上线下种苗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核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同时强化种苗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监督,以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生态修复项目、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和地方财政投资的造林项目使用的林木种苗为重点,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样检测,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切实规范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
  (二)集中力量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各单位要按照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要点》《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本单位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落实执法专责和工作经费,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权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新品种权调查摸底,公布侵权举报投诉电话,收集整理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新品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通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推动植物新品种培育、保护和运用良性发展。
  (三)多措并举开展双打宣传活动
  2021年涉林双打宣传要与建党100周年系统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平时宣传与集中报道相结合,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农高会、打击侵权假冒集中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结合全省林业重点工作,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情况,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重要部署举措,聚焦落实林草种苗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涉林双打重点工作、成果经验和典型做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措并举,通过开展宣传报道,举办业务和技术培训,积极展示全省涉林双打工作动态、成果成效,进一步营造出全社会参与涉林双打工作的浓郁氛围
  四、及时总结报送涉林双打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遵循时间节点,及时做好涉林双打相关信息的总结报送工作。
  (一)及时报送涉林双打三类信息。按照《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涉林双打三类数据中,工作动态类信息每月至少报送1条,综合分析类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执法数据类信息每月实行零上报制度。每月6日前报送1月至上月统计数据,每季度首月2日前报送1季度至上季度累计数据(当月数据不再另行报送)。综合分析数据,每季度连同季度动态类、执法类数据一并报送。
  (二)按时总结双打宣传活动情况。各单位应及时总结双打宣传工作情况,特别是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宣传素材(图片需原图,横幅为主;视频需高清,原始内容、无压缩)和总结材料,省局将择优推荐至省双打办。双打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省双打办将计入对各地年终考核成绩。
  (三)如期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各单位应按照省局今年涉林双打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单位2020年存在问题整改和2021年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2020年整改情况、2021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以年度工作总结形式(含佐证资料)报送省局。
2021年涉林双打年度工作总结中,2021年工作应包含工作部署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林草种苗质量监管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植物新品种)、培训情况、摸底调查情况(植物新品种)、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其中:林草种苗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可分成两部分或两个分报告分别总结提交。林草种苗工作总结可参考陕林场发〔2021〕45号文件格式,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总结可参考本通知附件格式。
  联系人:王陆旭(法规科技处)  张智会(林场种苗处)  
  电  话:13992860406           029-88652203
  邮  箱:279304528@qq.com      327981978@qq.com

  附件:1.陕西省林业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
     2.陕西省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总结格式  
     3.陕西省林草植物新品种权调查表
     4.陕西省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队伍摸底调查表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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