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函

省委依法治省办:

根据贵办《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陕西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今年以来省林业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陕西省林业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随函报来,请审阅。

陕西省林业局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人:孙 阳        联系电话:029-88652036)

附件

陕西省林业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省林业局以围绕服务“十四五”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提高生态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围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生态空间法制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中共陕西省林业局党组关于开展述法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述法点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今年以来,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4次,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聘请“法润三秦大讲堂”讲师授课,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

二是持续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2023年陕西林业法治工作政府工作要点》《陕西省林业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林工作方案》,做到年初有要点、任务有分工、年底有报告。以局党组名义起草《陕西省林业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制度保障。今年,共提请局党组、局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13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等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由承办单位提请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咨询机制。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省林业局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内部法律顾问机构建设,配强专业人员队伍,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内部法律顾问机构全年共计审核文件700余件,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代表省林业局参加行政、民事诉讼以及复议工作共计20余次,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有序运行。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取消5项林草许可事项,向设区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2项审批事项,建立行政许可决定抄送制度,防止监管缺失。完成89项实施规范编制工作,占比93.68%,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对9项涉林行政备案事项逐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林草证照电子化进程,加快归集有效期内的证照数据,向电子证照系统报送数据283条。深化“简证便民”行动,配合省发改委做好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上报工作。

三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响应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馈,答复关于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政策法律咨询、案件线索举报200余件,有效防范风险。认真对待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积极准备答复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复议案件中暴露的相关问题开展自查整改。积极回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打击盗猎盗采盗伐、保护自然资源”等建议提案40余件,办理满意度100%。办理并胜诉民事诉讼及仲裁2件,同时,大力协助省商务厅做好宋宇诉我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案。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发布时政要闻、省部新闻、林业动态、媒体报道、通知公告等信息3000余条。根据立改废释要求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准确释放有关信号,正确引导社会逾期。及时公开林业工作动态,实时更新生态空间治理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三)不断完善生态空间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林业行政立法,以良法善治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印发《2023年推进行政立法与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与省人大密切配合,顺利完成《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三项立法任务。配合完成古树名木保护、秦岭国家公园建设立法调研,以及湿地法、种子法执法检查。协助相关厅局修改完善地方法规10部(件)。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逢文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今年以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全部按要求向省政府报备,审查备案工作连续三个季度受到通报表扬。同时,为维护法治统一,积极助力“三个年”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专项工作,自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修订1件,保留35件。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陕西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研究起草《陕西省林业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编制《陕西省林业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陕西省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作为执法依据的林草法律法规共计63件,厘清林草行政执法事项共计216项,逐项落实承办单位,明确了执法主体,压实了执法责任。对14家局直属单位委托行政处罚,加强对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确保了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原有省证换发国证工作,我局持有省证20人现已全部换发完成。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分7批组次组织全省800余名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林草局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举办2023年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全省林业系统150多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夯实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五)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普法制度建设。制定印发《陕西省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夯实各内设机构(单位)普法职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发挥考核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是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次。率先垂范制定针对性、时效性更强的具备显著林草行业特点的普法考试内容并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超过96分。积极组织参加普法办全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荐。

三是完成各项中期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省委普法办“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委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和公职律师工作法治督查。完成国家林草局“放管服”改革成效评估,完成省发改委政务诚信评价和陕西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二、工作亮点

一是法治保障再上新台阶。一年完成三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我们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按照国家对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新举措新要求,结合陕西实际,对《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原条例进行大篇幅修订,条例于今年3月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我们对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与应用,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于今年7月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我们配合省人大,创新开展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制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于今年7月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使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有法可依。特别是今年7月,我局以“高质量立法为深绿战略护航”为题在全省行政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二是制度保障再出新实招。依据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述法点评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共陕西省林业局党组关于开展述法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了我局述法点评机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提供有效手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我局成立了陕西省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会,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林业实践,更是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为陕西省林业局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的咨询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待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是基层执法力量需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特别是市、县林业部门普遍未设置法制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下一步,计划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好重大决策事项请示报告集体讨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是适时做好《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秦岭国家公园条例》等涉林地方法规起草和立法调研等工作,加强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全面提高林业立法质量。

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制修订《陕西省林业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考评,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四是严格行政许可目录管理,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减证便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精简林草行政许可事项,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认真实施《陕西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筑牢法治意识。

六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依据《陕西省林业局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证照分离等改革,进一步优化涉林营商环境,充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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