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林规发〔2021〕50号)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营造林、退化草原修复、退耕还林(草)和发展林草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态脱贫成果有效巩固拓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
  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更加美化优化,乡村生态振兴和生态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林草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体稳定,保证有序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生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现有生态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平稳连续。
  坚持科技帮扶,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落实定点帮扶工作,加大林草科技培训和推广力度,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激发脱贫人口向美好生活奋进前行。
  坚持因地制宜,巩固拓展成果。依托资源禀赋、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支持林草龙头企业在脱贫地区发展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坚持协同推进,形成强大合力。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有机结合,夯实各级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将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广泛参与,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生态护林员选续聘管理,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范围,做好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推进生态护林员可视化、精细化管理,夯实推行林长制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持脱贫地区在营造林、草原修复、荒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鼓励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国有林场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生态管护,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二)全力支持脱贫地区生态富民服务。按照自然资源禀赋、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持续推进生态富民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加快形成产业聚集、结构优化、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将林业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成县域支柱产业。鼓励各地建设现代特色生态产业示范园。积极推介各类生态产品,强化品牌建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建设一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鼓励经营主体发展电商、微商,开展多方式线上线下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渠道。
  (三)切实加快脱贫地区生态宜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倾斜支持脱贫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群众宜居空间。巩固完善脱贫人口参加的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模式,推进从造林种草转向看林护草护湿护沙护野生动植物、森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林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等林草一体化建设。加强林草重点区域易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减少脱贫群众财产损失。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支持脱贫地区开展“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形成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
  (四)全面强化脱贫地区科技支撑和人才帮扶。开展林草科技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脱贫群众生产技能。在脱贫地区优先推广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特种养殖、牧草良种培育等先进适用技术,扩大覆盖面,强化科技帮扶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推广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大生态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促进林草科研成果转化,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加大林草乡土专家培养聘任力度,发展壮大乡村林草科技人才队伍,助推乡村人才振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生态帮扶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有机结合,聚焦主要任务,将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做到“一盘棋、一体化” 推进。
  (二)加强相互协作。各地林业草原、发展和改革、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围绕推进生态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认真研究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全力推进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对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生态帮扶,促进乡村振兴。各地要及时总结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模式做法,广泛宣传推广,推进生态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有效有序衔接乡村振兴。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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