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预算

陕西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省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省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省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省境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省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一)负责全省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参与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以大工程带动大生态,加快推进“三化”战略实施。围绕“三化”战略,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和风沙源治理,推进渭河、汉江、晋陕峡谷绿化等重点区域绿化,完善关中大中城市周边生态体系,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完成400万亩造林任务。
  二是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创新林业发展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落实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继续抓好森林保险工作,扩大红枣、核桃、花椒等经济林商业保险品种和面积,提升全省林业经营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加快成立市一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形成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林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建立基本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资源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我省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
  三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再建一批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做好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继续抓好核桃、花椒、红枣等五大干杂果经济林基地建设,推行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提高标准化建园水平。抓好以油用牡丹、油茶、核桃等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野生动物繁殖利用等新兴特色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林木种苗信息化服务,搭建种苗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推动种苗产业发展。继续开展良种选育和推广,做好“两证”核发和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维护种苗市场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
  四是以增强应急防控能力为核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健全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体系,强化火源管控,严查火险隐患,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胡蜂监测预警和宣传预防,最大程度减少群众伤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0‰以内。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抓好湿地保护、恢复和建设。加强林业执法,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和林木采伐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建设成果。
  五是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完成国家油用牡丹、长柄扁桃、茯茶、红枣、古树名木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林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和林业自主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开展秦巴山区优异生物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及科研成果转化为林业生产力。建设以智慧林业为核心的“陕西黄帝陵林云”、“陕西秦岭林云”,抢占林业信息制高点。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创建陕西林业云计算数据中心,打造全国第一个省级云计算平台,建成以全省林业资源一张图为核心的陕西林业信息化云计算服务体系,实现林业信息化与林业现代化深度融合,提升陕西林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六是以培育生态文明理念为核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事业和生态文化产业,加强生态文化载体、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古树名木和珍稀生物保护与繁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十大生态文化工程,鼓励生态文艺作品创作,促进生态文化大繁荣,实现生态文化与林业产业深度融合。
  七是以“三严三实”为目标,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干部“三严三实”思想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求真务实的林业干部队伍。夯实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林业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纳入我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34个。具体包括:行政单位3个(厅本级、厅计财处和省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3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6个(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省动管站、省种苗站、省森防站、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18个,差额拨款5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个。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我厅2016年部门预算在职人数187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13人,事业单位在职工1590人(参公人数154人),离退休人数860人,其中:离休人员30人,退休人员833人;现有各类车辆136辆,其中:公务用车87辆,专业用车37辆,其他车辆12辆;房屋建筑物149542.3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7463.28平方米,专业用房82079.04平方米。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8153.3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64157.52万元,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250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11495.87万元。部门预算包括公共预算拨款 40246.3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预算项目22702.01万元),事业收入22866.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964.93万元。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中第二大项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不属于厅本级使用的资金,该项资金属于林业厅2016年未分解、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下达的预算内管理资金。收入总额较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新《预算法》管理要求,将厅直属单位用于生态建设的中省的专项资金纳入了预算管理。
  2、支出预算明细情况。
  根据支出功能科目划分,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8153.3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9.00万元,教育支出435.5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0.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55.00万元,农林水支出6565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8.26万元,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
  根据支出经济科目划分,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8153.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03.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088.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2.09万元,项目支出39149.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0万元,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
  3、对“三公”经费的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压缩,低于上年预算水平。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严格按照省上下发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以及《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编制预算。
  今年“三公”经费的预算比去年减少61.8万元,减少了14.53%。其主要原因在于: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各预算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团组,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预算支出均明显下降。

 

预算编制单位:陕西省林业厅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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