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林业厅是主管全省林业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省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陕西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省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省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省境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省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一)负责全省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参与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林业厅机关、省森林公安局、省林木种苗工作站、省林业工作站、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国营林场管理站、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省林业教育培训站、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站、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省森林生态保护装备保障中心、省飞机播种造林工作站、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楼观台实验林场、省林业基金管理站、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林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中心、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稽查办公室、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省林业厅机关退休人员服务员管理所、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省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秦岭国家植物园
  二、省林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陕西省林业厅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4,758.85

一、基本支出

13

28,677.82

二、政府性基金

2

540

    1、工资福利支出

14

9,367.33

三、事业收入

3

15,114.2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3,891.69

四、经营收入

4

119.32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15,414.28

五、其他收入

5

2,321.39

    4、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4.52

 

6

 

二、项目支出

18

46,822.45

 

7

 

三、经营支出

19

119.32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82,853.78

本年支出合计

21

75,619.5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1,276.02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43,359.95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49,318.12

收入总计

12

126,213.73

支出总计

24

126,213.73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陕西省林业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57,446.69

14,218.02

43,228.67

204

公共安全

101.05

 

101.05

20402

公安

101.05

 

101.05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6.05

 

96.05

2040204

  治安管理

5.00

 

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690.00

69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90.00

69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0.21

40.2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615.04

615.04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0.80

0.8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3.95

33.95

 

210

医疗卫生

2,286.95

94.95

2,192.00

21002

公立医院

2,192.00

 

2,192.00

2100201

  综合医院

2,192.00

 

2,192.00

21005

医疗保障

94.95

94.9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5.95

65.9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9.00

29.00

 

211

节能环保

17,942.52

638.75

17,303.77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1,733.30

 

1,733.30

2110401

  生态保护

1,229.14

 

1,229.14

2110403

  自然保护区

504.16

 

504.16

21105

天然林保护

14,993.43

638.75

14,354.68

2110501

  森林管护

3,945.47

447.95

3,497.52

2110502

  社会保险补助

2,579.92

181.80

2,398.12

2110503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592.24

9.00

3,583.24

2110506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3,924.80

 

3,924.80

2110599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951.00

 

951.00

21107

风沙荒漠治理

1,215.79

 

1,215.79

2110799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1,215.79

 

1,215.79

213

农林水事务

30,095.87

12,794.32

17,301.55

21302

林业

30,032.50

12,794.32

17,238.18

2130201

  行政运行

502.77

476.12

26.65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87.68

 

187.68

2130203

  机关服务

20.39

 

20.39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

4,802.87

4,436.06

366.81

2130205

  森林培育

514.86

 

514.86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

1,169.70

 

1,169.70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1,130.00

 

1,130.00

2130208

  森林资源监测

70.00

 

70.00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670.48

 

2,670.48

2130210

  林业自然保护区

3,800.51

2,727.02

1,073.49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1,435.86

193.66

1,242.20

2130213

  林业执法与监督

728.06

0.81

727.25

2130214

  森林防火

1,458.97

 

1,458.97

2130215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705.98

 

705.98

2130217

  防沙治沙

475.93

 

475.93

2130219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

32.00

 

32.00

2130220

  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77.38

77.38

 

2130221

  林业产业化

550.00

 

550.00

2130232

  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3,186.77

124.00

3,062.77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

2,227.21

474.19

1,753.02

21305

扶贫

38.37

 

38.37

2130505

  生产发展

38.37

 

38.37

21306

农业综合开发

25.00

 

25.00

2130699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25.00

 

25.00

214

交通运输

7.00

 

7.00

21404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7.00

 

7.00

2140499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

7.00

 

7.00

218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220.88

 

220.88

21804

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

220.88

 

220.88

2180499

  其他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支出

220.88

 

220.8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02.42

 

5,902.42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5,902.42

 

5,902.42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3,847.42

 

3,847.42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055.00

 

2,055.00

229

其他支出

200.00

 

200.00

22999

其他支出

200.00

 

20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200.00

 

200.00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陕西省林业厅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64.67

27.53

270

19.19

250.81

167.14

三、省林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6213.7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58.85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预算资金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540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拨款。
  (3)事业收入15114.2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即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医疗收费收入。
  (4)经营收入119.32万元,为省森林保护装备保障中心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2321.3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利息收入、国家林业局专户拨款收入等。
  (6)上年结转和结余43359.9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94653.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667.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6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4.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2万元。
  (2)项目支出46822.4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棚户区改造、林区危旧房改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天保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等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经营支出119.32万元,主要是所属的省森林生态保护装备保障中心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结余分配1276.0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49318.12万元,主要是本年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4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8.02万元,项目支出43228.6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01.05万元,反映省森林公安局用于治安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万元。主要反映没有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基本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40.21万元,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615.04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34.75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2286.95万元,其中: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医疗经费支出94.95万元,省森工医院医疗项目支出219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7942.52万元,其中: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1733.3万元,天然林保护基本支出638.75万元,项目支出14354.68万元;风沙荒漠治理项目支出1215.79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30095.87万元,其中:用于林业单位基本支出12794.32万元,林业各类项目支出17301.55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主要是石油价格改革林业用油补助支出。
  (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0.88万元,主要反映以前年度结转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5902.42万元,主要反映省直国有林区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9)、其他支出200万元,主要反映秦岭国家植物园基建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4.67万元,比上年减少74.27万元,下降13.78%,其中:
  1、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8人次,因公出国(境)费27.53万元,主要用于大熊猫、朱鹮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国际交流与考察支出。
  2、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台,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19台,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退耕还林、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省属国有林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工作车辆运行支出。
  3、全年公务接待764批次,共计6376人,公务接待费167.1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省上相关部门对全省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区域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对全省湿地保护管理、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考察调研和国际国内项目合作交流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