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C
签发人:郑  重

高晶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火道路建设的建议》(第232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林业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建设情况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安全。您所提的建议非常重要,切中森林防火工作要害。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中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加强我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近三年来,中省对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桥北林业局)先后下达了森林道路建设、森林防火补助、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639万元,国有林区森林火灾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资金2400万元,中央财政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710万元,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保护能力建设有了较大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防火设施有了较大改善。

二、修建富县直罗至黄陵上畛子防火道路

富县直罗至黄陵上畛子道路是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桥北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护林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干道,又是连接富县重要抗旱蓄水源、农业生产水源榆林水库的必经通道,道路为四级砂石公路,全长32公里。该道路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通行十分不便,尽快修建这段道路是守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规定,积极申请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资金,得到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省防火项目资金支持,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保护能力、基础设施以及防火设施有了较大改善。2023年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就包括富县直罗至黄陵上畛子防火道路修建内容,但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草局审核后,将防火道路修建内容给予删掉。其原因是用于保护区的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支持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防火道路修建资金统筹到森林防火项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据此,可将该段道路修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也可优先改建简易公路、改造修复集材废弃路、连通断头路,探索林区扶贫、造林道路与防火道路有机结合模式,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也可大力推广经济型生物防火林带,调动林区及周边百姓种植积极性,有效发挥生物防火林带的功能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支持陕西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向国家申请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子午岭保护区综合保护监测能力。

陕西省林业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云清  电  话:029-8865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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