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党双忍

房利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太白县创建“碳中和”示范县的建议》(第208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特别是“碳中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就建议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太白县地处秦岭腹地,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资源丰富。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是我省建立的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太白县林业发展工作,2021年安排太白县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2245万元。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不仅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更展现了中国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碳”工作,成立了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陕西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由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制定我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为确保我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021年9月22日,我局协调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召开了编制工作座谈会,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及分工,并根据自然资源部编制的《生态系统碳汇聚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牵头起草了《陕西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初稿。在我省的生态系统碳汇聚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中明确,抓住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两个关键,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探索构建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系统碳汇计量核算体系,推动培育、搭建我省生态系统碳汇交易平台,制定完善我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矿区等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规则、核算标准与管理办法等,丰富林业碳汇产品。

目前,国家的方案尚未出台,林业如何开展碳汇交易尚未明确,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制度及办法。待国家方案和相关标准、制度出台后,我局将结合我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和太白县自身生态资源实际,积极指导太白县制定本县的碳达峰碳中和方案,支持太白县利用自身优越的生态资源率先开展林业碳汇试点示范相关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省生态空间治理工作,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生态空间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贡献。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范永禄          电话:029—8865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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