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党双忍

惠曙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红碱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列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工程的建议》(第12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实施保护工程,统筹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议

红碱淖是我国面积最大的沙漠淡水湖,红碱淖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丰富、是以遗鸥为代表的多种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红碱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加大红碱淖湿地保护修复力度,2021-2022年争取1241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开展保护区内湿地植被恢复、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对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遗鸥等湿地鸟类栖息地环境改善,维护红碱淖湿地生态系统安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际,谋划和储备红碱淖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项目,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同时,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新局面。

二、关于进一步整合优化红碱淖湿地生态保护恢复工作,积极主动与国家部委沟通,争取国家支持,共同落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议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红碱淖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工作,200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告(陕政发〔2004〕34号)》将陕西红碱淖湿地确认为省级重要湿地,范围西至神木县尔林袁良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商洛抽水蓄能电站集群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15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就建议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抽水蓄能电站是电力系统中最可靠、最经济、寿命周期长、容量大、技术最成熟的储能装置,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以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下,作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重要调峰电源,在我省用电需求及对新能源建设规模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以调峰、储能为主的抽水蓄能电站将对我省未来的系统调频、调相、事故备用、黑启动,保障全省及外送通道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发挥重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自去年以来,积极配合省能源局组织编制我省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并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经核实,山阳杨地抽水蓄能项目初步选址位于山阳县杨地镇,涉及我省生态保护红线成果以及金钱河湿地;丹凤县商镇鱼岭抽水蓄能项目位于商镇鱼岭村,该项目涉及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以及丹江国家湿地公园。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由自然资源厅牵头,我局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更名、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为支持我省抽水蓄能建设,待山阳杨地和丹凤鱼岭抽水蓄能站点纳入国家建设大盘子后,我局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与国家林草局对接沟通,为推进丹凤县和山阳县抽水蓄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局生态空间治理工作,愿我们一起努力,推进我省生态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贡献。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范永禄          电话:029—8865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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