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党双忍

蒋彬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渭河流域湿地公园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为契机,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湿地资源监管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4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
    一、关于争取项目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方面
    我局一直坚持工程项目带动战略,通过工程项目实施推动国家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除积极争取国家湿地保护资金外,还争取省财政从2019年起每年列支1000万用于湿地保护与修复。同时鼓励各湿地公园依托自身独特资源,争取多方位、多渠道的投入。2022年陕西合阳徐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的渭南市合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被纳入水利部、财政部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范围,为我省国家湿地公园项目资金的争取开拓了新的渠道。下一步,我局将在充分利用好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基础上,继续科学谋划项目,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生态保护投资体系,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强化科普宣教营造良好氛围方面
    湿地公园的科普宣教是向人民群众展现湿地自然魅力、湿地文化底蕴、湿地生态修复成果的重要手段。通过强化科普宣教,对弘扬地域文化、凸显地方特色以及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局依托“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世界湿地日”和“科技之春”等宣传活动,普及保护湿地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注重加强未成年人生态文明理念宣讲,将学校作为传播生态理念的阵地,赴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进行宣传活动,向学生宣传湿地知识。同时充分发挥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文明宣教基地的作用,通过建立湿地科普馆,打造湿地特色文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湿地公园的科普宣教工作,探索建立群众参与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湿地修复、科普教育、科研监测、文化展示等活动。
    三、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配足专业队伍方面
    为切实做好湿地公园保护监督管理,夯实保护责任,我局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期间,成立了内设机构湿地草原和荒漠化管理处,负责我省湿地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大部分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在此次改革中明确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但是,目前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专职单位和专职人员少,行政管理人员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保护管理能力偏低。对此,我们鼓励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与编办对接,加大专职人员招录,加强技术培训。在每年举办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最新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研监测等学习材料送到云端共大家分享,并组织各市县做好基层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专项培训,以提升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达到队伍建设的目的,确保工作健康发展。
    四、关于做好灾害防御合理开发利用方面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调洪蓄水、抵御风暴、预防侵蚀、抗御干旱、调节气候等重要功能,对于构建防灾减灾体系、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等发挥着十分独特的作用。长期以来,湿地保护存在天然湿地数量减少、功能退化等问题,湿地保护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我局以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为重点,以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为契机,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工程;以落实湿地法律法规为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推动国家湿地公园违规建设整改;以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手段,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法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营造保护湿地良好氛围,有效增强湿地保护能力,维护我省重要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安全。下一步,我局将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为主要目标,正确处理好严格湿地保护与科学利用湿地的关系,促进湿地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相互促进。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对我们开展湿地保护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将积极采纳,全面融入我局今后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和支持我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杨  彬  电话:029-8865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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