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的通知
汉中、安康、商洛、宝鸡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3月5日


《陕西省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

  陕西省长江流域涵盖秦岭南部及巴山部分区域,面积7.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35.41%,生态空间占比85%以上,森林覆盖率69.09%,天然林占森林总面积93.18%,地跨南暖温带和北亚热带两个气候带,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空间质量较高,是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主体功能区的核心区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也是我省生态空间迈向深绿、由绿而美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快实现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按照秦岭南坡生态修复区、巴山生态修复区、沿汉江两岸生态经济走廊带“两区一带”布局,围绕“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生态安全”六条战线,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力争到2030年陕西长江流域森林面积增加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每公顷蓄积量达到85立方米以上,水源涵养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率先实现生态空间由绿变美,迈入高质量山清水秀阶段,特制订陕西省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
  一、自然保护地建设行动
  (一)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按照国家总体布局和统一部署,明确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编制陕西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规划,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二)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按照“国家统筹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规定,依法依规设立秦岭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积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建设步伐。构建以秦岭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新格局、新机制、新模式。
  (三)深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建设,严格自然保护地设施建设等行政审批。
  二、森林资源保护行动
  (四)加强天然林保护。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积极推进市级天然林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区)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优化天然林管护与公益林补偿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逐步解决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问题。
  (五)严格林地林木管理。贯彻执行《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占用林地项目准入、审批关口,依法依规审核占用、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强化林木采伐源头管理,规范采伐许可程序,严格控制森林、林木消耗量。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六)加大封山育林力度。严格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统筹协调林区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当地生态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因地制宜划定封山禁牧区,明确具体封禁范围和期限。坚持以封为主、应封尽封的原则,科学界定封山育林对象,扩大封山育林实施范围,对生态脆弱区域严格实行封禁,减少人为干预和破坏。适当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恢复森林。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
  (七)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调查,加强野生动物巡护监测、收容救护,建立健全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逐步完善预警机制。持续做好朱鹮野化放归工作,不断加强对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珍贵濒危物种保护,进一步推进林麝人工繁育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
  (八)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开展重点县域单元野生植物资源普查和重点保护物种专项调查,修订陕西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建立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档案,积极推进红豆杉、珙桐等珍稀野生植物繁育基地及原生境保护小区建设,加强珍稀野生植物引种培育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九)严厉打击非法采挖捕猎行为。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网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西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十年禁渔”工作,巩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青松保卫行动
  (十)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健全松材线虫病人工地面监测网络,建立空地结合的松材线虫病监测体系,全面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查处检疫违法行为,完善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封锁体系,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组织开展松褐天牛综合防治,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十一)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力度。落实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坚持疫木除治质量标准,全力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全面清除松材线虫病疫源。大力推行疫木除治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工程监理和绩效承包制度,及时开展除治效果检查、核查和疫情除治情况通报,努力遏制松材线虫病危害。
  (十二)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新机制。贯彻落实《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推进省、市、县政府层层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健全各级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机构,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建立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防联治。加强对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监督和指导,推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五、湿地保护修复行动
  (十三)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修复。在南水北调水源地、引汉济渭水源地及其他重要水源地江河沿线,大力开展防护林建设、中幼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营造高质量水源涵养林、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建设汉江、丹江、嘉陵江生态廊道,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安全。
  (十四)推进重要湿地保护修复。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加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内自然湿地和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开展重要湿地认定调查,更新重要湿地名录,做好重要湿地落界。逐步完善湿地监测体系,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及监测平台。
  (十五)探索小微湿地建设新模式。以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和提供湿地生态服务为宗旨,选择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天然或人工湿地,结合湿地展示、湿地宣传、生态教育、生态休闲等,重点建设一批综合功能强、具有示范作用的小微湿地,助力乡村振兴。
  六、扩绿增美行动
  (十六)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地类和规模,对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结合地方产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经济林,实行科学化、标准化经营管理。有计划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不断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
  (十七)建立森林经营制度体系。实行森林分类经营,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开展森林经营活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突出生态主导功能开展多目标经营。建设森林经营试点示范样板基地,创新森林经营政策、管理和方法,探索模式,积累经验。规范森林经营成效评价,科学制定工作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办法。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逐步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
  (十八)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根据立地条件、林分现状,精准设计经营措施,高质量施工作业。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突出乡土树种、珍稀树种的补植补造,优化树种、林分结构,重点解决林分过密、过疏和目的树种少的问题,切实提高森林中幼林、低产低效林质量。
  (十九)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陕西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重点发展红豆杉、栓皮栎、桦木、漆树、榉树、椴树等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等,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积极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等方式,形成财政、金融和社会资金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标准和程序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模式。
  (二十)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以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 城市为抓手,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绿化水平和景观品质。积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一批“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七、绿色共建共享行动
  (二十一)构建生态服务新格局。整合森林、湿地、风景、地质和人文资源,依托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公园,引进先进运营理念,探索灵活管理模式,创新智慧旅游体系,在秦岭区域以嘉陵江源、紫柏山、朱雀为代表,在汉江、丹江沿线以汉水源、金丝峡为代表,在巴山区域以龙头山、汉中天坑群、南宫山为代表,构建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生态旅游集群,让全社会共享生态红利,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十二)打造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大力推进秦岭国家森林步道建设,整合提升沿线天竺山、木王、鬼谷岭、通天河、华阳古镇、周至老县城等人文与自然资源,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旅游样板路线。沿秦楚古道串联王顺山、终南山、秦王山,沿子午古道串联牛背梁、上坝河、牧马河,沿陈仓古道串联凤县嘉陵江、五龙洞、葱滩,充分挖掘沿线人文与自然资源,提升基础服务设施水平,并联形成东部、中部、西部三条纵向生态旅游路线,构建纵横相连的精品旅游线路网络,提供高品质生态产品和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十三)推进森林康养高质量发展。完善现有林间步道、防火巡护路和引导系统等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管护房、民宿等建设森林康养中心、疗养场所,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森林康养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森林康养食药品和保健品,打造一批森林康养产品品牌,建设一批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巩固完善现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自然体验基地、生态探秘线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点鲜明的样板体验基地,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自然体验活动。鼓励发展森林乡村、森林人家,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二十四)推介传播生态文化。积极举办“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系列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生态宣传推介,倡导生态保护新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文创、绘画、摄影等生态文化产品,定期举办大熊猫、朱鹮等文化主题作品展,多渠道、多形式进行生态文化宣传,展现长江流域特色生态文化。
  八、绿色富民行动
  (二十五)加大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力度。严格执行经济林标准综合体,以核桃、板栗、油茶、花椒等特色经济林为主,打造一批具有秦巴特色的地理标识林产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基地,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幅提升林业富民产业在农户收入中的比例,提高优质林产品供给能力。
  (二十六)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发展。重点扶持发展以中草药为主的林下种植和以林禽、林蜂以及林麝等非食用性特种养殖为主的林下养殖产业,引导群众有序发展木耳、香菇为主的林菌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绿色富民产业,推广林魔间作等复合经营模式,建设一批特色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二十七)大力扶持林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开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加大创新力度,提升冷链储运能力,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推进区域林业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秦巴特色的林业生态产品和品牌,提升长江流域林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九、生态安全行动
  (二十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严格检疫封锁,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道路检疫封锁体系,加强检疫技术培训,规范检疫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检疫复检,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按照《陕西秦岭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预案》要求,做好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二十九)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防火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检查巡护、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强化火灾防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危及居民区和重要敏感目标的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三十)开展森林督查。应用遥感及智慧云技术,主动作为,开展森林督查,严查非法占用林地、乱砍乱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林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整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十一)加快生态资源执法体系建设。利用防火、交通等现有监控资源,科学合理加密监控设备,强化生态空间执法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组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大执法人员培训,保障执法经费,配套执法设施设备,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珍贵树木  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十二)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修订完善《陕西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陕西省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强化部门协作,提升应急预案管理能力,加强人员物资配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十、支撑保障行动
  (三十三)加强生态卫士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的总体要求,加快生态卫士体系化建设,增强生态绿军战斗力。以生态卫士学院为依托,抓好专题教育和技能竞赛活动,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技能过硬、勇于担当的生态卫士,为加快推进陕西生态空间治理提供坚强保障。
  (三十四)探索生态补偿新机制。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力度,逐步引入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天然林商业停伐补助。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量化指标,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具有特殊生态贡献的地区实施特殊补偿,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三十五)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大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政策,争取国际、社会组织援助资金和优惠贷款,为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三十六)健全法治保障体系。配合修订、制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培训,加大普法宣传,理顺执法体制,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生态空间绿色革命注入强大动力。
  (三十七)加强生态空间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空间资源监测,建立生态空间云平台,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按照“一个中心,多级管理,全域监控”的要求,加快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实现信息化、智慧化、感知化。
  (三十八)加快生态空间治理创新。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研究,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校合作,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快林业科技新成果推广转化,全面促进生态空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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