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及责任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及责任分工落实意见印发你们,请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陕西省林业局
2020年6月30日

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千秋大计。陕西是黄河流域之芯、黄土高原之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在陕西境内全长719公里,这一区域的生态保护治理对陕西乃至全国十分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森林、湿地、草原、荒地荒漠、自然景观”五大阵地,围绕“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生态安全”六条战线,按照“三屏三区一廊一带”总体布局,特制订本行动计划,力争到2030年新增森林面积8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1%,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空间基本实现山清水秀。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行动
  (一)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与评估。对现有自然保护地的范围边界、保护对象、机构设置、人员组成以及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进行综合评估论证。
  (二)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据自然保护地分类划定标准,对现有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厘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分述报告,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
  (三)推进生态空间升级保护。将具备条件的重要生态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新建毛乌素沙地柽柳、长柄扁桃和黄土高原古柏等天然集中区原生境保护小区(点),建设一批以湿地、黄土地质遗迹(丹霞地貌)等为保护对象的自然公园,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前期建设工作,做好子午岭(桥山)国家公园前期研究工作,构建黄土高原腹芯自然保护地群,提升生态空间保护与建设水平。
  (四)制定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编制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范围和划定区域。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建立数据库,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到2030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1800万亩,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行动
  (五)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空间调查体系,完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推动管理信息化建设。动态监测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森林资源,按年度公布森林资源数据。规范和完善森林督查、林地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六)加大草原保护力度。配合开展草原资源调查,建立监测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力度,探索实施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强草原鼠虫病害防治,减轻草原生物灾害,保护草原生态系统平衡。
  (七)提升湿地保护水平。推进《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调查,建立重要湿地数据库。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为抓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力争到2030年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依托现有的湿地自然保护地监测站(点),探索建立监测网络体系。
  (八)严格落实封山禁牧。认真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划定封山禁牧具体范围和期限,制定工作方案,公布投诉电话和举报方式。建立跨区域工作协调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防防治,切实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九)探索建立大地景观园区。全面启动黄河流域的自然遗产、地质遗迹等自然景观资源普查,编制自然保护地空缺分析技术指南,将符合要求的大地景观作为储备资源逐步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断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涉林企业通过林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促进绿色发展。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十一)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调查,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加强野外巡护,扩大巡查范围,建立全民参与的保护机制。加强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遗鸥、褐马鸡、原麝、豹等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积极争取救护监测项目,持续开展朱鹮野化放归工作,推进圈养林麝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十二)野生植物保护。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修订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建立野生植物资源数据库。建立珍稀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小区,开展珍稀濒危物种引种培育,推进濒危野生植物就地、迁地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珍稀植物园。
  (十三)栖息地保护。开展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调查,确定重要栖息地名录。加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生态廊道、迁徙通道、饮水点等区域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栖息地行为。
  (十四)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及时更新古树名木数据库,落实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对黄帝陵、仓颉庙等古树群落实施整体保护,对黄帝手植柏、老子手植银杏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因树施策,采取抢救、复壮等相应措施。
  (十五)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红豆杉、白皮松、杜梨等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开展黄河流域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柴松、红豆杉、庙台槭、陕西卫矛、紫斑牡丹、翅果油树、野生蕙兰、华山新麦草、沙芦草、太白红杉等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和利用,申报建设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乡土树种采种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不断提升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
  四、生态空间提质增效行动
  (十六)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以黄龙山、桥山、关山等林区为重点,采取中幼林抚育、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每年营林80万亩以上,持续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建设一批以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到2030年达到160万亩。
  (十七)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评估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加快推动天然林保护地方立法,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对稀疏退化的天然林,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加快森林正向演替。
  (十八)提升退耕还林还草质量。积极推动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用途和权属变更登记,并纳入自然生态空间。持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优化林分结构,精准提升低质低效林质量。坚持不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实现应退尽退。
  (十九)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科学编制《陕西省防沙治沙规划》。健全沙地用途管制和沙区植被保护制度。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和盐渍化土地改造,每年治理沙化土地90万亩以上。采取封沙育林、平茬复壮、补植补造等措施,改造沙蒿、沙柳、花棒、踏郎等低效林,优化沙区植被结构,提升百万亩樟子松林分质量。
  (二十)改善灌木林结构。实施退化林修复工程,适度栽植油松、侧柏、山桃、山杏等乡土树种,调整树种结构,增加乔木比例,改善林分质量。在毛乌素沙地以南、黄桥林区以北生态脆弱和敏感区,重点加强退化灌木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五、生态空间增绿行动
  (二十一)修复草原生态系统。科学规划,分区施策,采取人工种草、围封禁牧、补播改良等措施,开展退化草原修复,恢复草原植被,增强草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力争到2030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以上。
  (二十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落实《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加强对黄河、渭河、无定河等流域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治理,增强涵养水源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协同推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二十三)实施困难立地生态重建。落实《黄河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建设方案》《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强抗旱节水等造林技术的研究应用,实施关中北山、白于山区、毛乌素沙地、黄河沿岸的生态重建,抓好子午岭西部高原沟壑区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基地、黄土丘陵沟壑区百万亩水土保持林基地、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示范县建设,加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保护修复。
  (二十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统筹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创建,巩固已有成果,推进森林城乡升级。加快咸阳、铜川、渭南和韩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持续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实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创建一批有特色的国家森林乡村。
  (二十五)创新义务植树模式。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创新尽责形式,拓宽尽责渠道,探索建立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赎买租赁、以地换绿等机制,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引导各方面参与国土绿化。
  六、生态产业富民行动
  (二十六)加快特色经济林发展。推广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加快低产园改造和品种改良,推行产品标准化、绿色及有机化生产。严格执行花椒、核桃、冬枣等特色经济林综合体标准,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园和示范基地,加大红仁核桃推广栽培力度,建设一批高质量特色经济林产业重点县。到2030年,特色经济林达到1200万亩以上,其中高产高效林达到60%。
  (二十七)加强林下种植养殖。依托秦岭、关山、黄龙、桥山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中草药种植、中蜂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有序发展林下养殖和木耳等食用菌栽培,积极推进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二十八)推进苗木花卉产业。以关中苗木花卉产业园区为龙头,辐射带动渭北黄土高原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按照区域化布局,引进、繁育和推广相结合,重点推进关中地区省级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县建设。拓宽苗木花卉销售渠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完善关中环线集散地和交易市场。
  (二十九)建设生态富民体系。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的认定和认证。鼓励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创建生态产品服务平台,开发一批特色生态产品,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发展林特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巩固和发展生态脱贫成果,构建生态富民产业新格局。
  七、生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三十)促进森林康养产业。编制陕西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规划,提出以秦岭北麓、黄桥、关山等为重点的森林康养基地名录,推进示范基地建设。部门联动,合力推动森林康养基地的业务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康养项目落地、服务项目规范化等工作,使其成为黄河流域生态富民和生态服务的新业态。
  (三十一)建设自然体验基地。打造以黄河流域人文、水资源等为主题的自然体验基地、生态文明教育研学基地,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体验和生态教育活动,弘扬黄河文化,传承发扬延安精神、榆林治沙精神,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三十二)做强做大生态旅游。立足黄河流域生态资源,积极推进以自然公园等为主体的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区建设标准。打造以黑河大峡谷、太白山、傥骆道、山水温泉为代表的秦岭七十二峪美丽田园乡村旅游带,推进以华山、乾坤湾、壶口瀑布、关山草原、卤阳湖湿地为目的地的自然观光旅游带,推广以沿黄公路为主轴的生态休闲旅游带,构建黄河生态旅游大格局。
  (三十三)传播生态文化。充分利用植树节、荒漠化日、爱鸟周等纪念日,深入宣传退耕还林、榆林治沙、野生动物保护成效,传播黄河生态文化。以区域历史文化为特色,创建打造集生态、科普、文化、休闲与旅游为一体的城市森林文化主题公园。培育生态文化产品,鼓励开展以生态空间治理为主题的文创、绘画、摄影和影视创作,彰显黄河保护治理文化,形成母亲河特色生态文化体系。
  八、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行动
  (三十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实施方案,完善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指南与标准,建立防火信息化智能预警系统。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等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对黄帝陵、华山、延安三山等重点区域严防严守,确保安全。
  (三十五)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推进《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颁布实施。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制定主要有害生物防治方案,重点预防松材线虫病输入、美国白蛾扩散,做好红脂大小蠹防控。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站布局,加强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提升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水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6‰以内。
  (三十六)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体系,筹建“一个中心、二个场所”陆生野生动物疫病诊治隔离场所,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提升18个国家级监测站监测防控能力。突出重点时期,加强日常监测,发挥主动预警作用。强化病残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做好尸体无害化处理,阻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十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陕西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陕西省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筑牢防范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防线。
  九、生态空间治理科技创新行动
  (三十八)推进理论创新。深化黄河流域生态空间特征和演化规律认知,建立健全生态空间分类体系,优化生态空间结构与分区管控方法,加强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研究,为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提供政策理论依据。
  (三十九)集成创新治理技术体系。总结榆林治沙、延安增绿模式,加强推广应用。科学区划生态空间治理分区,建立生态空间增绿机制,集成创新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生态安全等关键技术,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生态空间治理技术体系,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
  (四十)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巩固和提升现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态定位观测站、长期科研基地、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水平。重点建设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和陕西榆林毛乌素沙地国家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推进榆林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建设,加强同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组建研究创新团队,开展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研究,拓展生态空间治理理论。
  (四十一)构建生态空间治理“一张图”。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空间资源监测,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建设,构建生态空间治理“一张图”。
  十、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行动
  (四十二)组织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生态空间行政首长责任制度。夯实生态空间治理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充分发挥林学会、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森林文化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空间治理。
  (四十三)法制保障。加强生态空间治理政策和法治研究,完善政策法规,理顺执法体系,夯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宣传教育。
  (四十四)资金保障。加强项目储备和管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资金投入,用好用足金融、保险等政策,争取国际组织援助资金和优惠贷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
  (四十五)生态绿军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生态卫士”专项教育,牢固树立争当新时代合格生态卫士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素质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生态卫士体系化,增强生态绿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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