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立法程序,省林业局于2021年3月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并就初稿在全省林业系统内部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意见15条,主要集中在适用范围、重点区域保护措施、管护主体确定、规划编制等方面,为此我们逐条对照,对于依据充分、内容切实可行的建议进行采纳,并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4月7日条例草案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于9月15日报送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先后两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情况,与省林业局两次集中修改,最终形成条例修订草案,报省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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