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林草局天保办: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有关要求,我省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请省林业局负责,商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等有关单位,积极对接中央层面牵头负责单位,结合实际起草我省天然林保护地方性法规(草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020年初,省林业局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草案),并列入当年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预备审议项目。按照我省人大2021年度工作安排,已将《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列入今年人大审议项目。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今年3月,省林业局已将条例草案提交省司法厅,业已进行了第一次公示,近期正在进行第二次公示。为了做好与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的相衔接,按照省司法厅的意见,现将草案印发给贵单位,恳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杨新生
  电子邮箱:416168381@qq.com

    邮箱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附件:《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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